夫妻间如果感情破裂要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离。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对这些事项以协议形式约定,再持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但签订离婚协议并不是网上下载一个模板来填写那么简单,离婚协议如果约定不完善,日后想要变更或者撤销就麻烦了。这篇文章给大家说一下起草离婚协议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
离婚协议中要写清楚子女抚养的归属问题,写上子女的名字、出生年月日、由哪一方抚养,另一方要承担多少抚养费的义务等等。同时应该约定探视的时间和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孩子户口跟哪一方的问题协议约定是无效的,也不能以协议强制要求变更,需要去派出所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二、关于财产分割问题。
写清楚双方详细的共同财产情况,房产的具体位置,房产证号等,财产是均分还是大部分归一方,债务如何承担,这个是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约定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要随意约定“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因为一旦这么约定,日后再发现对方有隐匿的财产,你要证明你签订协议之前并不知道对方名下有这项资产,否则按照协议会视为你们已经做好约定了。因此,除非你是家庭财产的主动方,财产主要在你的控制下,否则最好不要作此约定。
三、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
经常有客户咨询离婚协议签订以后,还能不能反悔。离婚协议跟其他的协议不同之处在于,其他协议一般签订后即生效的,而离婚协议是签署以后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以后才生效的。只签了离婚协议,而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也不能持离婚协议到法院诉讼要求履行。
离婚协议一般涉及家庭关系、亲子关系和财产等各方面,因此对于协议的制定不应太过草率,特别是对于家庭财产较多的夫妻,拟定或者签订离婚协议之前最好先咨询律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别稀里糊涂为了尽快离婚就把协议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