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有产权房是什么?
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为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从而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低价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所建立的一类房屋。该类房屋由个人和政府按比例出资,签订购房合同,约定双方权益,共同拥有该房屋的产权。
二、社会保障性住房如何继承?
房屋作为遗产被继承,那么继承人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完成继承和房屋过户。对于房屋本身来说,能否进行继承,主要还得看房屋的产权属性,政策要求等。对于私人房产的话,那么子女继承房屋产权是理所应当的,但是对于共有产权房一类的社会保障性住房,我们称之为公房,该类房屋的继承到底是怎样的,应该根据以下几种情况分析:
1、政策规定
其实,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社会保障性住房大多是可以继承的,只不过会受到一些政策的限制。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用户都是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完整的产权。这类房屋如果政策规定可以继承的话,那么继承人继承的也只有房屋的使用权,产权仍然是和政府共同所有。有的保障性住房是压根不允许继承的,这就需要大家在购买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时候,了解清楚该类房屋的继承事项。
2、完全不能继承的
在社会保障性住房中,比较明显的一类绝对不能继承的房屋是公租房,该类房屋的初衷就是为了出租,使用者只是拥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而已,无论是使用权还是产权都不能继承。
三、对于我们今日的重点——共有产权房来说,它能否继承呢?
共有产权房属于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一类,根据对《继承法》和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理解,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份额是可以继承的。
如果子女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继承的便是共有产权房的使用权和部分产权。如果子女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就需要在继承之后,退出共有产权住房,具体方法是将房屋售出,获取属于个人部分的产权份额,剩余部分由政府所得。
售出方法和后果会使共有产权房屋的性质面临着变和不变两种后果:房屋的交易必须满足五年的时间才能上市交易,如果该次交易的购买者是普通购房者的话,那么房屋的属性便会由共有产权房变为商品房,交易之初,还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该次交易的购买者是政府的话,那么政府可以将收回的房屋继续按照共有产权房的性质进行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