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
我市发布了文明养犬的通告引发关注,
新乡公布禁养犬只、禁犬区域!违反规定最高罚款万元
后台粉丝纷纷留言询问哪些属于禁养犬只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省公安厅联合省畜牧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制定《河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犬只名录》这张图请看仔细

据了解,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的烈性犬种类有:
藏獒、牛头梗、秋田犬、德国牧羊犬、比特犬、阿富汗猎犬、土佐犬、高加索牧羊犬、中亚牧羊犬、纽芬兰犬、罗威纳犬、阿根廷杜高犬、威玛犬、美国斯塔福梗、法国斗牛犬、纽波利顿犬、俄罗斯牧羊犬、马士提夫獒犬、卡斯罗犬、杜宾犬、拳狮犬、波音达猎犬、中华田园犬、川东猎犬、凯丽蓝梗、马里努阿犬、爱尔兰猎狼犬、巴西菲勒犬、格力犬、贝林登梗犬、巴仙吉犬、猎鹿犬、可蒙犬、法兰德斯牧牛犬、澳洲牧羊犬、伯德梗、边境梗、狼青犬、昆明犬、荷兰毛狮犬等40种犬种,以及具有上述血统的杂交犬和具有攻击性的其他犬种。
禁养的大型犬种类有:
大丹犬、寻血猎犬、雪达犬、圣伯纳犬、大白熊犬、阿拉斯加雪橇犬、伯恩山犬、古代牧羊犬、大麦町犬、猎狐犬等10种大型犬。
此外,体高超过55厘米的犬只(站立时从肩胛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范围内。以上禁养的犬只中,工作犬、导盲犬、助残犬等特殊用途的犬只除外。

文明养犬是每一位爱犬市民的责任。
如何做到文明养犬?
不按规定养犬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不按规定养犬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 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或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 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除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外,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 携犬出户时,犬只的携带者对犬只的粪便不及时清除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照《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清除粪便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依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由公安机关或者具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的部门没收犬只,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牵引的,依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由具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
- 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养犬管理职责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关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