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乡偶书》
贺知章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贺知章的诗歌今存十九首,其中绝句写得朴素自然,多用白描,时出巧思,淡而有味。这首《回乡偶书》是诗人在八十六岁高龄时辞官回故乡时所作,原题共有两首。
故乡,对于人们往往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杜甫甚至说过:“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究其原因,约有三个方面:第一、故乡的事物能引起人们对童年的美好回忆;第二、故乡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在人们思想性格上打下了永远抹不掉的烙印,甚至历久而弥鲜;第三、故乡有很多亲朋故旧,也是人们怀乡的重要感情纽带。贺知章在少小之时即离开故乡,到八十六岁垂暮之年才回来,其间阔别了几十年,他的感受之深,更与一般暂离故乡的人不可同日而语了。
的确,诗人归心似箭,在归途上就已经急不可耐了:“故乡杳无际,江皋闻曙钟。始见沙上鸟,犹埋云外峰。”(《晓发》)因为晓雾刚散,近处的鸟虽然清晰可见,远处的山还埋在云雾之中,更觉前路杳冥,故乡遥远,此情难耐。诗人就是怀着这样急迫浓烈的心情返回故乡的。
“少小离家老大回”,诗一开始,就紧扣题目,单刀直入,点明离家与回乡相距年岁之久、时间之遥,其中已蕴藏着很深的感慨。这感慨在同题第二首诗中即有明白的描写:“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山河依旧,人事消磨,将自然的永恒与人生的多变作了鲜明的对照。这里是明写,在“少小离家老大回”中是隐含,表现手法不同,艺术效果也不同。
第二句“乡音无改鬓毛衰”用的也是对比法,但不是自然与人生的对比,而是语言与鬓发的对比。语言习惯一经形成,虽经岁月磨砺也难以更改;美好青春难以永驻,童颜黑发转眼即可衰颓。“乡音无改”既是故乡在诗人身上打下的永远抹不掉的烙印,又是诗人亲近故乡儿童的媒介,所以弥足珍贵;“鬓毛衰”本是离乡数十年来宦游奔波的必然结果,幸而叶落归根,在白发飘萧的垂暮之年,终于返回朝思暮想的故乡,因而倍觉幸运。诗人这时的感情是悲喜交集,感慨与激动参半。
元代杨载的《诗法家数》说:“绝句之法要婉曲回环,删芜就简,句绝而意不绝,多以第三句为主,而第四句发之,有实接,有虚接。承接之间,开与合相关,反与正相依,顺与逆相应,一呼一吸,宫商自谐。大抵起承二句固难,然不过平直叙起为佳,从容承之为是,至如宛转变化,工夫全在第三句,若于此转变得好,则第四句如顺流之舟矣。”
此诗完全符合杨载所说的诗法。第一句平平叙来,说明诗人阔别故乡已有很多年。第二句顺着第一句意思下来,说明乡音依然很重而头发已经雪白。第三句“儿童相见不相识”,则调转笔来,写自己跟故乡儿童会面时的一个戏剧性场面:本乡本土长大的人,见面居然了不相识,这显然是由于诗人离家太久而造成的,对前两句来说是实接。最后,顺着第三句意思下来,使这一戏剧性场面达到高潮:“笑问客从何处来”!故乡儿童错把本乡本土的人当成客人,并笑微微地很有礼貌地询问客人是从何处而来。完成了这一精彩的神来之笔后,诗也就戛然而止,其中的情味,留给读者自己去体会。
此诗前两句,在叙事描写中透露了诗人悲喜交集、感慨与激动参半的心情。到三、四两句,诗人反把自己的感情完全隐藏起来,只是就故乡儿童这一面来写,仿佛是纯客观的画面。就象一位多年失去孩子的父亲;父亲站在明处,看着孩子在表演;孩子蒙在鼓里,把父亲当作客人;孩子愈演愈真,父亲越看越爱。诗中所写,就类似这种情景。
此诗运用了三种对比:通过少小离家与老大回乡的对比,以突出离开家乡时间之长;通过乡音难改与鬓毛易衰的对比,以突出人事变化速度之快;通过白发衰翁与天真儿童的对比,委婉含蓄地表现了诗人回乡欢愉之情和人世沧桑之感,并且将这两种迥不相同的感情水乳交融地凝合在一起。全诗采用白描手法,在自然朴素的语言中蕴藏着一片真挚深厚的感情。读之如饮醇醪,入口很淡,而后劲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