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核算递延资产,保险公司设置了“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科目的借方登记保险公司各项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的发生数,贷方登记各项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数,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保险公司尚未摊销的各项长期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
试举一例:
某保险公司在筹建期间共发生工资和培训费等开办费3000000元,用银行存款付讫。公司决定将开办费分5年平均摊销。则会计核算如下:
1、发生开办费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300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00
2、摊销经营当月的应摊销额
借:营业费用50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50000
(月摊销额=3000000/(5*12)=50000(元)
以后各月的摊销金额及会计分录同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范围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交易事项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商誉的初始确认;二是同时具有“不是企业合并交易,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三是同时满足“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和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条件的企业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同样道理,企业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交易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同时具备“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特征的交易中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二是不同时具备“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三是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句话,除了上述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交易中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外,只要有证据表明当前或未来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