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规范通过配置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以及规定违反法律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设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在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从而把社会主体的活动引入可调控的、有利于社会稳定的社会秩序之中。法律的评价作用的特点在于,它是用法律的规范性、统一性、普遍性、强制性和综合性的标准来评判人们的行为,是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其标准和核心是合法或不合法,违法还是不违法。法律之所以有预测作用,是因为法律具有规范性、确定性的特点。
2. 法的教育作用是通过正反两方面来实现的:一方面,通过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制裁从而对一般人起到警示的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对合法行为加以保护、赞许或奖励,对一般人的行为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3. 法指引作用,是指法指导人们作出一定行为和不作出一定行为的作用。法的规范作用之一。法通过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这种规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来指引人们的行为。根据法律调整的特点,法发生指引作用的方式有两类。(1)确定性指引。通过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指明人们必须作出什么行为和不得作出什么行为;(2)选择性指引,通过授权性规范,指明人们有权决定作出一定行为。确定性指引的作用在于保证一种基本的法律秩序,选择性指引则鼓励人们在这种秩序内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创造性。
4. 法的指引是一种规范指引,不同于个别指引。规范指引虽然很抽象,存在针对性弱的一面,但是它能避免个别指引在时间、精力和经济上的浪费,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和高效性、确定性的优势,是建立社会秩序必不可少的条件和手段。
5. 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在考察基点、作用对象、存在方式以及发挥作用的前提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6. 法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上的作用表现为三个方面:(1)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2)维护生产和交换条件; (3)促进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的发展。维护最低限度的社会治安是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的表现之一。
7. 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思想、道德和意识形态是法律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作用的体现,而不是法律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作用的体现。
8. 车辆限行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但侵害了社会上人们的自由,考虑到在清明节中国人有扫墓拜祭的习俗,所以在此期间取消单双号限行,使对社会上人们的自由的侵害降到最低,因此体现了比例原则。
9. 在法的价值体系中,正义是法律的核心价值,但不能说正义是最高级,该说法过于绝对。法的价值概念并不等同于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是法的价值实现的基础或者条件。